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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武汉返乡拒不隔离致9人感染、124人集中隔离!来宾一男子被提起公诉
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,依法告知韦某振享有的诉讼权利以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有关规定,承办检察官耐心对其进行释法说理,充分保障其各项诉讼权利。
检察机关指控,被告人韦某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,拒不执行居家隔离的疫情防控措施,引起新冠肺炎传播,造成其妻子张某梅等9人感染新冠肺炎、兴宾区124人被集中隔离进行医学观察、部分城区区域被封闭管理等严重后果,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330条的规定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应当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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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步审查查明,犯罪嫌疑人韦某振(男,43岁,来宾市兴宾区人),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水果批发市场经商,该市场距离华南海鲜市场约2公里。
2020年1月23日,韦某振明知疫情严重仍乘坐动车从武汉市返回来宾市,回到来宾市兴宾区后,不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向有关部门主动报告。
1月25日,接到群众反映后,来宾市古三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对其进行劝导,要求其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并居家隔离观察,但韦某振拒不执行,多次外出到公共场所活动,并与多人密切接触,最终造成多人被感染和多人被医学隔离观察、市区部分区域被封闭等严重后果,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,公共资源也因此遭受巨大损失。
2月18日,来宾市纪委监委通过官微公布了对韦某振事件的处理结果:4名领导干部被问责,其中兴宾区副区长韦柳谢、城厢镇政府镇长李英凯被立案审查。
市纪委对兴宾区委、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,责令兴宾区委书记杨添才和兴宾区委副书记、区长周廷新向市委作出书面检查,对兴宾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韦柳谢立案审查。兴宾区纪委对城厢镇人民政府镇长李英凯立案审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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